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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创建时间: 2013-04-19

人文学院关于国科大校部2012-2013学年

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文学院各位师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发学字〔201369号)的工作安排,现启动人文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

学籍在国科大人文学院的全日制在学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含2013年春季毕业生)。

二、优秀学生评选类别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分为校级和院级两种。

三、评选原则和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

2、被推荐人须道德品质高尚、学习成绩优秀。同等条件下,在国科大学习期间发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重要科研成果者优先推荐。

3、在国科大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成绩不合格、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未按时通过等情况者不得参评。

4、本学年内无故不参加会议超过1/3或不按要求完成助教工作者不得参评。

5、根据优秀学生评选条例,同等名额对应推选人文学院优秀学生等。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制定或修订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提前向全体学生公布,并报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报学生处备案。

2、学院依据学校所给名额及各班学生人数分配推荐名额。

3、采用差额推举的办法,各班组织班会,由全班学生公开无记名投票,结果于20134229:00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4、院系成立由主管领导、学生工作咨询委员会、培养管理干部、教育管理干部、学生主管及各班班主任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5、学院评审委员会于2013423对各班推举的名单进行再次投票,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网上提交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生处统一安排,网上系统将于20134229:0042716:00开放填报,请被推荐人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注意事项

1、“优秀毕业生”人选必须是曾荣获过“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已毕业的2013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此前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3、上报“三好学生标兵”人选名单时,须同时报送《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三好学生标兵”由学生处于20136月集中组织评选。未获评“三好学生标兵”的,将自动获评“三好学生”。

 

 

附件

1.《关于国科大校部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优秀学生评选名额分配方案

3.“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人文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关于国科大校部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优秀学生评选名额分配方案.doc
附件3.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