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校部高年级优秀学生评选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启动人文学院校部高年级研究生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秀学生评选类别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
二、参评学生范围
1、学籍在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人文学院的在学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硕士研究生。
2、已毕业的2024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至少曾获得一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优秀毕业生”参评时需符合人文学院毕业答辩的科研成果要求,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
3、集中教学优秀学生评选名额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选原则和要求
评选办法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校部高年级优秀学生评选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
四、评选程序
1、各班班长组织班会——申请人汇报——全班学生公开无记名投票推选。按照推荐名额要求,将会议组织情况(包括投票结果排序、会议纪要和会议照片)以及班级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于2023年4月18日16:00前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各班级推荐名额见附件3。
2、班级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1)附件2.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2)附件4.优秀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简表;(3)相关证明材料首页(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等,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
五、注意事项
1、学院评审委员会申请人需本人以PPT形式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思研
联系电话:88256503
办公地点:玉泉路校区人文楼113
E-mail:zhaosiyan@ucas.ac.cn
附件1.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校部高年级优秀学生评选实施办法
附件2.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
附件3. 各年级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4. 优秀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简表
附件5. 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附件6.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