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各师生:
根据学校2023年度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现正式启动人文学院初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及要求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附件1)文件执行。
二、院系初审推荐
2023年学校分配给校部院系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8名,硕士25名。各院系推荐名额为博士生不超过1名,硕士生不超过2名(如推荐2名需排序)。每名参评学生须按学籍所在院系进行申报和评选。
三、学生准备工作
1.拟申报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评审情况”、“评审情况”、“研究所意见”均由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
2.拟申报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附件3)并附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表格中填写内容顺序保持一致),原件备查。
3.以上材料均需内容一致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交至玉泉路校区办公楼208,电子版材料以“文件名+姓名”格式命名,并打包发送至zhaosiyan@ucas.ac.cn。电子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6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接收,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10月7日中午12:00前提交。
4.有关申报材料仅限于在国科大攻读现学位期间的成果。
5.申请学生需准备申请汇报PPT(建议5分钟),汇报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0月8日下午14:00在玉泉路校区办公楼第四会议室举行(如答辩时间地点有变动将及时通知答辩人)。个人汇报PPT请以 “姓名+年级+申请项目” 命名,并在10月7日16:00前发送至zhaosiyan@ucas.ac.cn。
四、评审程序
1.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学院负责人、各系负责人、学术委员会负责人、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学院业务秘书组成。
2.学院初评结果于10月9日前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并通知到学生。学院将《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计划于2023年10月13日前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请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准备3分钟以内的PPT进行现场汇报。
4.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后,校部将在校部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院系根据评审结果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及审核推荐工作,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评审结果上报学生处。
五、系统数据提交
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学生通过系统申报,导师审核提交学院,院系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通过系统完成推荐和数据报送工作。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在截止时间之前上报学院。
2.要求统一采用答辩、会评并票决的形式进行。申请人亲自参加答辩,不得由他人代替。学生初评结果不是最终结果,校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还将进行差额评审。
3.评审工作做到公正、公开和公平。学院对申报学生信息、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提前公示,评审结果需要当场公布,并通知到学生。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8256503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