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校部研究生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文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关于国科大校部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启动人文学院校部研究生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范围
学籍在国科大校部各学院(系)的在学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春季毕业生)。
二、优秀学生评选类别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原则和要求
1、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评选德才兼备的学生。
2、采取教师与学生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在考查学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与潜力的同时,也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是否具备高度责任感、诚实守信等优良的道德品质。
3、在国科大学习期间发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者优先推荐。
4、同等条件下,在学院或班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5、在国科大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成绩不合格、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未按时通过等情况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程序
1、各班班长组织班会,申请人介绍个人情况,由全班学生公开无记名投票推选。按照推荐名额要求将投票结果排序,与会议纪要一同于2019年4月17日12:00前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各年级推荐名额见附件1。
2、班级推荐候选人于2018年4月18日16:00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纸质版附件3《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导师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各一份,以及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
3、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各系负责人、学生工作咨询委员会及班主任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优秀学生评选工作。
4、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各班推举的名单进行评审,评选“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五、网上提交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校部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学院将于2019年5月13日前在网上系统上报。
六、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不要在“三好学生”名单中重复出现。
2、“优秀毕业生”人选必须是曾荣获过“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已毕业的2019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此前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3、报送材料均需要导师签字确认,无导师签字的材料不予接收。
4、报送材料请在规定时间之前交至评选工作小组,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5、申请人提交的报送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6、学院评审环节需申请人现场向评审委员会以PPT形式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孟令斌
联系电话:69671387,88256005
办公地点:玉泉路校区人文楼113
E-mail:menglingbin@ucas.ac.cn
附件1. 各年级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 “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附件3.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
附件4. 优秀学生候选人科研情况汇总简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