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2015年度校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文学院各师生:
根据2015年度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我院相关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按照学校统一规定全额缴纳学费的2014级秋季入学和2015年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参评;特别收费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评;在语言学校学习的少数民族骨干学生不参评;留学生不参评;学籍状态为保留入学资格者不能参评;2015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参评)。
直博生视为博士生参评,学生依据学籍归属院系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1.人文学院组成由学术委员会负责人、各系负责人和学生工作咨询委员会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2015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2.评审小组制定学院关于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并根据本细则对参评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天后上报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人文学院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