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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人文学院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创建时间: 2015-05-08

人文学院各位师生:

根据《关于在校部各院系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原则和要求,现启动人文学院2014-2015学年集中教学学生的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

1、在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参加2014-2015年度集中教学的一年级硕士生和直博生,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

2、在人文学院学生会、各班党团支部及班委会中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集中教学学生不参加优秀学生标兵评选。

二、优秀学生评选类别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原则和要求

1、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评选德才兼备的学生。

2、采取定量与定性评定相结合、教师与学生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在考查学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与潜力的同时,也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是否具备高度责任感、诚实守信等优良的道德品质。

3、在国科大学习期间发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者优先推荐。

4、同等条件下,在学院或班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5、在国科大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成绩不合格、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未按时通过等情况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程序

1、各班组织班会,由全班学生公开无记名投票,按照班级推荐名额要求将投票结果及会议纪要于201551812:00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各年级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2、班级推荐候选人在201551816:00向学院提交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导师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各一份。

3、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各系负责人、学生工作咨询委员会、学生主管及各班班主任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优秀学生评选工作。

4、学院评审委员会于2015522日前对各班推举的名单进行评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五、网上提交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生处统一安排,网上系统将于网上系统将于2015619:006516:00开放填报,请被推荐人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均需要导师签字确认,无导师签字的材料不予接收。

2所需材料请在规定时间之前交至评选工作小组,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孟令斌

联系电话:69671387

E-mailmenglingbin@ucas.ac.cn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附件1.各班级推荐名额分配方案.docx
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