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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讲堂M965报道:创新时代的科技伦理治理与人类文明的光明未来

  • 图文/张云昊
  • 创建时间: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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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24日,应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邀请,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崔伟奇教授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师生带来明德讲堂M965期讲座。讲座设有主会场: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国际会议中心学术厅,另设有分会场: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路校区教学楼405教室。尚智丛教授主持本场讲座。

主讲人崔伟奇教授

        崔伟奇教授首先阐述了科技伦理治理的重要意义。他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先进性与复杂程度的提高,科技活动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在不断增大,科学伦理问题愈发为世界各国所重视。在崔教授看来,科技伦理是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所遵循的价值理念及行为规范,科技伦理治理是促进当前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接着,崔教授向同学们介绍了当前中国科技伦理治理政策的现状,他指出,当前中国的科技伦理治理政策既要求促进科技向善,防范科技活动的潜在风险,也要求遵循科技规律,立足中国科技发展阶段和社会文化的特点,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科技伦理审查当中的问题。

        此外,崔教授还讲解了创新型国家或创新型社会的标志,他指出今天的创新事业包括宏观的创新与经济增长——国家创新体系、中观的产业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微观的创新网络——企业或部门创新,具有“官、产、学、研、用、金、中”7个维度,并致力于智慧型增长(smart growth)、可持续性增长(sustainable growth)与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三个目标。

        在崔伟奇教授看来,科技伦理治理与创新的结合具有必然性,一方面,面对“非对称性竞争战略”,中国的现实需求及发展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科技竞争战略;另一方面,创新链与产业链、供应链、技术链、信息链、金融链、政策链、价值链等融合衔接,相互交织,相互支撑,形成立体创新体系。因此,崔教授主张将科技伦理治理纳入科技创新链建设当中。

讲座现场

        在上述基础上,通过讲解核武器研发、环保运动及基因工程等典型案例,崔教授概述了当前科技伦理治理的基本趋势:在领域方面,科技伦理治理由生命科学领域拓展到其他各个领域当中;在内容方面,科技伦理治理由相对聚焦的伦理议题拓展到更为广泛的伦理、法律和社会议题当中;在治理方面,科技伦理治理从依靠科学界自我规范转向强调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模式。

        由此,崔教授提出了当前科技伦理治理的两个核心问题:其一是科技收益与科技风险的权衡问题,即如何在科技发展过程当中趋利避害的问题;其二是“知识合法性”和“参与合法性”的张力问题,即“科技发展悖论”——随着科技创新持续发展,公众对科学界的信任持续下降。此外,崔教授还梳理了当前科技伦理治理当中的诸多现实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崔伟奇教授认为,在认识论的角度上,需要维护包括伦理价值在内的各种人文价值观念对科技进步的开放性,以避免技术决定论的陷阱,并注重科技创新价值链的前瞻性;在伦理学的角度上,需要反思科技伦理的伦理学基础,坚持底线思维,超越伦理价值的多元性及文化依赖性;在公共管理学的角度上,需要充分发挥公共政策的协调性,有效平衡科技创新过程的“专业价值”与科技创新成果的“公共价值”的关系,推进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有机统一,并强化科技创新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科技与伦理价值的协调发展。

        讲座最后,崔教授总结认为,创新时代的科技伦理治理应当在充分尊重不同创新活动规律的基础上,合理预见未来科技发展的状况,从而针对不同类型的任务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针对特定科技创新活动协调多种治理模式。同时,他指出,创新时代的科技伦理治理既要克服认识上的局限,避免认识和价值上先入为主的偏差;又要克服各种价值的纷扰,超越各种利益及文化观念的藩篱;更要在实践上充分体现知识生产、伦理价值与公共政策的协调性与适应性。崔教授相信,由此,科技创新这一文明发展的核心引擎便能得到相应的保障,从而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为人类文明创造出光明的未来。

        至此,在师生们热情洋溢的掌声中,M965讲座:“创新时代的科技伦理治理与人类文明的光明未来”就此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