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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讲堂报道:中国古代音乐特征及审美

  • 创建时间: 201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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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30日晚,第336期明德讲堂在国科大雁栖湖校区举行,中国音乐学院教授王军为同学们讲解中国古代音乐特征及审美。人文学院牛锡桐老师主持了本场讲座。

王军按照历史脉络介绍了中国古代音乐。第一个时期是远古萌芽时期(公元前6000年到公元前十六世纪)。对这一时期音乐的了解主要来源于考古文物。通过舞阳骨笛等文物可以知道这个时期的音乐已经有了固定音高的概念。而通过文献的记载,远古时期的音乐主要有图腾音乐、典礼音乐、农事音乐、战争音乐、生息音乐等类型。这时期的音乐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歌舞乐一体,并且以节奏为主,旋律弱化。此时的审美则是以钜为美,以众为观,追求整齐划一。

之后是金石之乐时代(公元前16世纪到公元前221年),这个时代的特点是钟磬之类的乐器成为宫廷礼仪重器。从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可以看出,这个时期已经出现了和声。

    随之而来的是宫廷百戏歌舞与文士音乐并行的时代(公元前475年到公元960年)这个时代的音乐代表及其特点有:相合大曲,其曲体结构已经具有了艳--趋(乱)的三步性节奏;唐大曲,又称唐燕乐大曲,代表作品有法曲《霓裳羽衣曲》和武曲《秦王破阵乐》;琴歌《阳关三叠》《胡笳十八区》;琴曲《梅花三弄》《碣石调·幽兰》《广陵散》《酒狂》。

从宋代开始,进入了市民音乐时期(公元960年到1902年)这段时期的特点是市民小曲、说唱、戏曲、器乐等兴盛发展。

讲座的最后,王军总结道:中国古代音乐历史悠久,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地理环境,生活方式,民族心理和思维的不同,其审美必然有其特殊性。具体为:1.中和;2.虚拟;3.线性;4.渐变。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王军解答了中国民乐有没有应用和声的作品?”“中国在明代已经有皇帝朱载堉提出过十二平均律《新法率》,但为什么中国的传统乐器并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等问题。

                                                                        【文/王晨,图/王晨】

主讲人简介:

王军,文学博士,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授,音乐史教研室主任,中国音乐史学会理事,中国音乐图像学协会理事。主要从事《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音乐美学史》《中外音乐交流史》的教学与研究。出版著作《朱载堉乐律思想研究》《明代音乐史》等四部,发表学术论文、评论、翻译文章四十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