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0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北京科学史与科学社会学学会承办的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论文写作与伦理风险”在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举行。此次活动嵌入国科大“明德讲堂”系列,由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和学生处协办。学会理事长、国科大人文学院执行院长任定成教授,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社主编、国科大教授胡志强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肖显静教授、国科大副编审刘红博士,与百位研究生分享了他们的见解。学会秘书长、国科大副教授李斌博士主持了此次活动。
胡志强教授作了题为《科学家的道德责任》的学术报告。胡教授从伦理学的专业视角,探讨了“什么是科学家的道德责任”、“为什么要谈科学家的道德责任”以及“科学家有什么样的道德责任”等问题。他认为,科学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角色,承担着与他(她)行使其角色时的社会情境相关的特殊义务。在现代社会,“研究自由”作为一种主流价值观而存在。一种观念由此认为科学研究不应该受到任何外部的约束,由此引申出来的“科学家在道德上免责”的看法暗含在了科学共同体的日常实践之中。胡教授对上述观点背后的强弱两种论证分别展开反驳,指出“科学家在道德上是免责的”这样一种观念无论诉诸“知识的价值高于一切”抑或“知识一定有益于社会”等强论证,还是诉诸于“知识与道德的二分”等弱论证,在逻辑上都是站不住脚的。科学家应当在“不伤害”、“尊重人”的一般性道德义务的基础上,共同担负起科学共同体的集体社会责任。
肖显静教授对胡教授的演讲做了点评。肖教授结合自己所从事的生态哲学领域,提出科学研究中的“伦理补偿”观点,认为在现实的科学研究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违背特定伦理的情况。当我们对伦理的某一方面有所违背时,我们可以在其他的伦理层面进行补偿。此外,肖教授还认为,当科学家不清楚他研究的负面后果时,不应过分强调科学家的责任问题。
任定成教授的报告主题是《知识生产与学术规制》。任教授从知识生产不同于商品生产的特殊性出发,分析了科学活动的特殊制度安排以及伦理规范的成因。任教授认为,知识生产与物质资料生产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它具有的创新性质。因此,在人类知识发展最简原则的支配下,知识的累积式创造必然要求一种与之对应的规范、伦理要求和制度安排,体现为主体间对于原创性科研成果的承认、对于重复性研究所具有价值的否定、对于剽窃等越轨行为的惩戒、对于科学发现优先权的强调、对于科研成果形成过程和检验过程的公开化要求,以及对于学术声望而非经济资本的追求,等等。结合学位论文从选题论证和中期检查到预答辩和同行评阅等环节,任教授对这些学术规制做了具体解释。他强调了文献综述的重要意义:对于任何一项研究来说,对于所研究主题的既有文献进行全面的检索和综合性分析,有助于厘清相关研究的进展程度,从而对自身研究的创新性意义有更为明确的把握。
刘红副编审对任教授的报告发表了评论。刘老师表示认同任教授从自然主义的视角对学术规制给出的描述和解释,并结合自己长期的编审经验,对于一项研究的具体实施步骤以及写作规范给予了详细的说明。她尤其强调在研究中保存原始数据与资料的重要性。最后,刘老师以杜甫的诗句“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再一次阐发了论文写作时遵循规范的重要性。
演讲和评论结束之后,与会同学和出席论坛的四位学者进行了讨论。一些同学反映,本次活动帮助他们了解和熟悉了科研规范,进一步理解了其社会伦理蕴义,提高了他们对于加强自身学风修养和提高科研道德水平认识的自觉性。
【供稿: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