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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程

  • 来成俊
  • 创建时间: 2024-03-16
  • 14435

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规程。

一、复试原则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人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复试资格

人文学院各专业在国家线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按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划定分数线(招生人数以上级实际下达指标数为准),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复试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20分钟。

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其中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阅读与听说的能力。业务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课程学习中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及科研活动的工作业绩,以及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考核是更为全面地了解考生的心理素质、人文素养、学习工作态度、责任感、纪律性、团队意识等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复试材料

1、报到时需审核以下证件原件:

1)有效身份证件;(2)初试准考证;(3)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2、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8份(科学技术史专业为10份),按顺序以A4规格装订成册。所提交材料为复试专用,概不退还。

1)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见附件3),双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2)本科成绩单复印件;

3)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4)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它自愿提供的材料。

3、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1)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见附件4),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双面打印。

2)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5),需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程序

1、报到安排

复试考生于322日(周五)14:00-17:00至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路校区办公楼第二会议室报到,提交相关证件及材料。

2、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24323日(周六)

面试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路校区

具体安排以后续进一步通知为准。

六、拟录取资格确定

1、总成绩核定:初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招生指标,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人文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考生。

3 通过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4、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违反考生诚信承诺及其他纪律者;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4)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七、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2、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而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及时申请调剂。

3、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监督、投诉电话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010-8825671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2837456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来老师

联系电话:010-69671379

E-maillaicj@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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