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001党支部召开“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组织生活会
2014年12月24日,人文学院20140001支部在学园一108召开“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魏玉君主持。本支部共有党员26人,其中正式党员22人,到会正式党员有15人。
首先在党支部书记魏玉君同志的带领下,支部成员集体学习党章中权利与义务的有关内容,并围绕“党员如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党员义务”进行讨论。吴培熠、闫欣芳、李丹特、李陆祥、崔爽、魏玉君等党员同志分别就议题进行发言,并积极带动其他同志进行发言讨论。
吴培熠强调了党员权利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条件;闫欣芳指出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统一性;李丹特认为每个党员都应该清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李陆祥表明态度,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要以党员身份严格要求自己检查自己,监督自己;崔爽指出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加强对党员权利义务的学习;魏玉君认为权利和义务是社会团体主流需要和主导势力意志的集中体现,其功能在于规范人民行为,维系社会稳定。
经过集体学习、分组讨论和解读,支部成员认识到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是对权利和义务概念没有具体清晰的认识,另一方面是在实际生活中行使权利不够谨慎,履行义务还不够完善。大家一致认为,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党员要“权责明确”,每个党员要不断地反省自己,既不滥用权利,也要认真履行义务,向模范党员看齐,按照党章的要求逐渐完善自己。
【供稿:闫欣芳 魏玉君 摄影:高天晓】